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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為是無法被要求的自發性少數,「良心」才這麼珍貴,不是嗎?
四月份剛好每週有一場研習,校內、校外都有。
之前只要一想到,要在懂得眉眉角角的學長姊面前耍猴戲,
就覺得很... “ㄔㄨㄚˋ” !
幸好,從前輩那兒偷學來一招,把研習當成申請入學的口試審查,
台下的都是審查教授,自己則是來報告、聽取建議和指導的學生,
這麼一來,就不會落入「自己憑什麼在大家面前賣弄」的疑慮了。
上上週在芳苑的漢寶國小,因為遇見幾位熟人,更因為主人的盛情款待,
感覺像回到家一樣溫馨、溫暖;
上週在自家校內讀書會,來幫忙的孩子們盡責、賣力的招呼,
讓六丙教室一個下午,熱鬧得像場 Party!
今天到台中的協和國小,一個就在我住家附近五十八班的國小,
還下著一點點毛毛雨的操場,踢著足球的小隊員,充滿活力的學校。
以上這三間學校竟然有著一個意外的共通點,都是女校長當家!
還是回到本文想談的吧!分享的過程中,我曾就一個問題調查大家的意見:
「教育是一份良心事業? □ Yes □ No 」
絕大多數的老師都會投給前者一票,至於少數一、兩位,
敢在眾目睽睽舉手投給後者的老師,常常有著不同於常人的觀點。
就我自己來說,也曾對這句幾乎被與老師畫上等號的標語,有過疑義!
我們先試著來分析一下什麼叫做「良心」:
首先,必定是自發性的行為,無法被要求、規定。
其次,必定是群體中的少數。
正因為是無法被要求的自發性少數,「良心」才這麼珍貴,不是嗎?
如果上述推論成立,那可就糟了......
因為,台灣孩子們的未來,被寄望在不可預期的極少數人身上,
那其他更多數的孩子怎麼辦?聽天由命嗎!
而且,我們換個角度來看,
一個老師早上七點半到校、四點半離開,看掃地、看午餐、看導護;
拚命喝水上每一節課,放學前簽完每一本聯絡簿,上床前改完所有的作業,
然後領政府規定的薪水,只是沒有多做一些不在規定中的自發性教學活動,
我們能說他「沒有良心」嗎?
好像......所以囉!結論就是:
不能說教育不是良心事業,應該說,教育不能只是良心事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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